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5-29
山西省律师协会关于实施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的人员“先上岗、再考证”相关工作的
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强化就业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山西省律师协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律师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此项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市律师协会及省直各律师事务所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性,确保通知要求落实落地。
一、申请对象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实习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六)符合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的报名条件。
三、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流程
(一)向所属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1、联系省内一家有接收实习人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同意接收其实习;2、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实习协议》,律师事务所为其指定实习指导老师。
(二)提交相关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材料实习人员申请实习,由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市律师协会提交以下材料(省直所直接向省律协省直管理部提交):1、申请实习人员填写的《实习申请表》;2、申请实习人员与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3、申请实习人员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未取得毕业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证明及学生证复印件;4、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复印件;5、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本人符合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6、申请实习人员无犯罪记录承诺书;7、申请实习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及本人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8、申请实习人员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执业机构);9、律师事务所出具符合规定的“情形说明”。
四、审核发证
(一)各市律师协会(省直管理部)在收到申请实习登记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各市律协对报送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要认真审核校对,原件审核无误后当场退还申请人,杜绝信息错误,确保报省律协的材料都准确无误。并按照“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要求,认真准确的编好实习证编号,将实习证编号填入附件5汇总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号”项目一栏。
(二)各市律师协会(省直管理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将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及《实习人员名册汇总表》、《实习人员基本情况表》(Excel格式)一并报送省律协会员部,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三)山西省律师协会会员部将统一制作并发放实习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国家有关“先上岗、后考证”政策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二)实习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山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和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服从教育管理。
(三)实习期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律师执业。超过一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由律师协会重新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律师执业。
(四)建议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落实好“先上岗”人员的待遇保障,积极为实习人员考证提供必要的条件。
山西省律师协会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1、实习申请表
2、实习协议
3、实习鉴定书
4、实习人员登记表
5、汇总表
6、承诺书
7、律师事务所情形说明
8、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
9、实习人员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