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8-04

截至今年7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么归队、要么退警”的要求,全国四级人民法院通过清理“占编不在岗”司法警察工作,共有2382名司法警察回归警队,781名同志转任法院其他岗位。

  “占编不在岗”司法警察是指占用司法警察编制、具有司法警察身份并享受相应待遇,却不从事司法警务工作的人员。清理“占编不在岗”司法警察,将有限的警力实实在在地用在司法警务岗位上,对于进一步深化法院工作人员分类改革,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专门文件,明确了“占编不在岗”司法警察的概念,并提出规范要求,这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中首次严格意义上的大清理。

  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清理对象的界定,认真开展排查,明确清理目标和时间节点,狠抓责任落实。清理过程中,各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和法警队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做足做细归队和退警人员思想工作,严格依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了队伍稳定和工作衔接。清理后,全国法院各级警队可调配警力有所增加,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得到加强。今后,最高人民法院将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察,杜绝司法警察“占编不在岗”问题的反弹回潮,真正实现司法警察的编制归位,编队管理,规范管理。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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