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2-14

我和三位朋友合伙做生意,每个人投资20万元,开一个xx互联网家电专卖店。 注册的是个体工商户,户主是侯林,侯林负责店面经营,我是负责管钱,开了我的个人银行卡来作为店铺的收款账户,专款专用。 由于疫情影响,生意不好,加上我们怀疑侯林在店里做假账,有一些钱并没有进到专用账户里,大家都赚不到钱,就提出要查账,看看为什么赚不到钱。 这个时候,侯林就提出来,账太乱,算不清楚,就只是进账那么多钱,确实没赚钱,他提出解决办法,他折价收购我们其他三个合伙人的股份,每个人他出10万元收购,分成18个月偿还。 因为我们也不想撕破脸,想着少亏一点也好,就接受了他的提议,和他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并且签订了一份欠款10万元的分期偿还协议。 这里补充一下,在合伙做生意之前,我们也签过一份合伙人协议,明确了每个人出资多少,占股多少。 可是在签订了协议后,侯林把账上的钱拿走了,却并没有履行约定,没有按月给我们三个合伙人转账。 现在我想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不知道是否可行?我担心他提出异议,白白浪费时间,白花钱。 请问律师,这件事最好的处理办法是怎样? 回复:你们另外三个合伙人可以到法院起诉侯林,让他给你们应该得到的。也可以委托律师帮你们代理的。双击头像可以联系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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