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2-29

弟三人有一处老宅窑洞六孔,父母都已过世,老二原本有两孔窑洞,迁户口时将两孔窑洞分别给予老大、老三使用,但老大、老三在未通知老二的情况下将两孔窑洞占为己有,都办了房产证,现在涉及拆迁,请问老二有权力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吗?


回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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