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4-05-11

我的错误应该如何定性
我是一名环保局的会计,在2009年给一个合作社下拨给5万元的资金用于环保治理。但是该和作没有利用这笔资金,而是和各个单位要了80多万元来分配给合作社的每个人。结果分配不均,其它人就告状上访,现在公检法联合调查此事。他本人已经以诈骗犯来立案。但是在此案中设级到好几个给他下拨资金的单位。其中有一个单位给他下拨过5万元,我想问一下要追究这个单位的责任人应按啥罪来定性。是给予记过处理还有按督责罪来处理
添加时间:2014-05-10 14:48:03
 
2014-05-10 19:09
单位责任人有没有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工作中有没有失职的情况是关键。详情咨询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地址建安小区一单元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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