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5-01-26

 

    问题:我们共同生活十年,登记结婚一年多,有两个女儿小女儿四个月,之前他有一儿子,如果我提出离婚,两个女儿我都要,还能分到财产吗?
    

    律师回复:
可以的,你有权得到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另外你还可以要求对方付两个女儿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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