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5-03-10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结婚典礼
2015-03-09 21:48用户:2539172780@qq.com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结婚典礼了,但是没有办结婚证,5个月是女方走了,明确表态不过了,现在改怎么往回要彩礼钱?
2015-03-10 09:03何富民律师 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作为男方是有权利要回部分彩礼的,具体数额要你们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建议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