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6-01-12

 听说打几针玻尿酸,就能让皮肤变得柔嫩、光滑、有弹性,又看到周围有朋友通过注射玻尿酸变得漂亮了,李丽(化名)心动不已。2014年7月,李丽走进江苏省东台市一美容会所,接受了玻尿酸的注射。然而,事与愿违,注射造成的肿胀持续了一年多无法消退。失望至极的李丽一纸诉状将美容会所告上了法庭。近日,东台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李丽的诉求。

    期待“华丽蜕变” 怎料差点毁容

    今年40岁的东台市民李丽经营一家餐馆,随着年龄的增长,日渐明显的皱纹令她烦恼不已,为此,她尝试了许多护肤产品,但效果都不怎么样。一次偶然的机会,李丽的一位朋友向她介绍通过注射玻尿酸可以变得更加年轻,看着眼前的朋友容光焕发,爱美心切的李丽心动了,决定来个“一劳永逸”。在对比了多家美容机构后,李丽选择了东台市区一美容会所。接着,李丽便接受了注射玻尿酸和面部溶脂针的美容服务,前后一共花去了7800元。

    可是,正当李丽满心欢喜地期待着焕发“第二春”之时,接下来的一周,让她的心情跌至谷底。原本以为暂时性的面部肿胀很快就会消失,可是左等右等却始终不见好转,更让李丽害怕不已的是,她的两眼眼睑严重不对称,并且感到面部发麻,局部还有下垂的现象。为此,李丽多次来到美容会所讨要说法,可是均未得到很好的回应。

    这一拖就是一个月,经过多次交涉,美容会所负责人陈某同意向李丽退还7800元美容费,并签订了事实确定书,同时表示将负担李丽赴外地治疗的费用。然而,当李丽前往外地就诊时,医生的一席话让她差点崩溃。

    主治医师告诉李丽,按照目前的情况,无法对她进行相应的治疗,因为如果注射的是玻尿酸,不应当出现这种现状,在不知晓所注射的是何种针剂的情况下,无法开展治疗。更令李丽惊心的是,医生还告诉她,如果在半年至一年之间肿胀不能自然消除,以后将很难消掉。最坏的情况还是发生了,转眼一年多过去,李丽面部的肿胀始终没有消除,当初的一场美梦,却演变成了噩梦。去年12月初,李丽一怒之下将美容会所告上了法庭,要求美容会所进行赔偿。

    美容会所无资质 操作者身份可疑

    通过法院的介入,该美容会所存在的一些猫腻便随之浮出水面。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该美容会所经营范围为非创伤性美容服务,属于生活美容范畴。而注射玻尿酸、溶脂针等系创伤性美容服务,属于医疗美容范畴,也就是说该美容会所并不具备注射玻尿酸的资质。

    对此,美容会所负责人陈某并不否认,他解释,虽然自己经营的美容会所不具备资质,但会所与具备资质的外地一家美容机构有合作关系,正常情况下,会所将有要求的顾客带到外地进行服务。但有时候顾客怕麻烦,不愿意外出,在这种情况下,会所也有过将医生请来注射的情况。而对李丽实施注射玻尿酸的医生正是专程请来的。可是,当李丽问及为其注射医生的姓名时,陈某却无法提供。而根据李丽回忆,在实施注射期间,操作人员并没有出具身份证明以及资质证书。

    获得3倍赔偿 “面子问题”难解决

    经审理,法院认为:从事美容服务经营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而陈某经营的美容会所在美容服务合同的建立和履行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事实的行为,构成欺诈。故原告要求被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进行赔偿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23400元。

    虽然胜诉并获得了赔偿,但是留在李丽脸上的印记却无法随之消除。面对记者,李丽后悔不已,直言教训深刻。至于何时能恢复到从前的容貌,李丽一片茫然。(苏颢 周陈华) 

    ■法官提示■

    早在2013年,国家食药监局就提醒,注射玻尿酸应到具备医学美容资质的美容场所,并确认所使用产品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而玻尿酸作为医疗产品,并不会零散地出现在市场上,只有获得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具有医疗美容资质的机构才可以通过正规的渠道由具有齐全证件的厂家直接供货。而对于医疗美容执业医生,国家也要求必须具备三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和医疗美容主治医生执业资格证。在实施注射前,操作人员有义务向服务对象出具三证。如果无法出具相应证书,那作为爱美人士的你可要当心了。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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