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5-08-25

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于8月21日在北京召开。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教授表示,会议对律师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在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方面所作的部署。

  叶青告诉记者,“法律职业共同体”概念早在十多年前已提出,但一直推进缓慢。近年来,法律职业人员专业化的提升,得益于法学教育的快速发展,但不同角色法律人之间,趋于一致的精神认同感较为缺乏。在此次会议上,多部门明确表示,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同道人”,这令律师们很受鼓舞。

  对于曾引发关注的某些律师“死磕”现象,叶青认为,其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法律职业共同体尚未建成。从微观分析看,律师对案件程序的瑕疵“刨根究底”,体现律师坚持职业精神。但从长远看,“死磕”弊大于利。若未解决法律职业共同体所共同的价值取向问题,使彼此间缺乏互信,会导致律师群体与司法人员群体间情感对立,甚至造成法律人分裂。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叶青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提出的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构建新型关系的主动权,掌握在政法机关手中。

  叶青告诉记者,会议披露的一组数据令其感触颇深。目前,全国能够熟练办理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不到3000名,能办理“双反双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业务的律师不到50人,能够在WTO上诉机构独立办理业务的律师只有数名。叶青认为,这反映出我国高等法律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国家所急需的法律人才,高等院校为何没培养出来?说明我们在学科结构、专业设置、课程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足。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我要将会议精神贯彻到具体的教学改革中,以此来落实会议部署。”

  叶青还提到,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应该包括政法院校的法律理论工作者。完善律师队伍结构,解决高端律师人才匮乏问题,法律理论工作者不能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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